第一条 会费标准
(一)副理事长单位80,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30,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10,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2,000元/年。
以上标准调整时,须经中燃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会员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前交纳当年的会费,或一次性交纳本届的会费(一般不超过5年);
(二)新会员单位批准入会后,须在一个月内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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