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会费标准

(一)副理事长单位80,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30,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10,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2,000元/年。

以上标准调整时,须经中燃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会员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前交纳当年的会费,或一次性交纳本届的会费(一般不超过5年);

(二)新会员单位批准入会后,须在一个月内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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