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广西防城港案例分享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25-11-16

2023年8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按照方案部署:“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各相关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取得阶段成效,共关停燃气经营企业2210家、充装企业95家,查处“黑窝点”1206处,查封处置“黑气瓶”5.89万支。为加强执法案例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将在本专栏陆续发布各地典型执法案例。


防城港防城区查处某燃气经营者

未按规定告知用户整改措施案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报,2025年1月16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防城区某店铺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过长等重大安全隐患。经查,为该用户供气的燃气经营者对检查发现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后,未按规定书面告知用户整改措施,并继续供气给该店铺使用。


该燃气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四)项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防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该燃气经营者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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