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报道
住建部公布3起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25-10-02
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以案为鉴、以案明法,强化警示通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地方报送的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进行梳理,公布了2025年第三批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其中涉及燃气行业3起,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鲤城区何海液化气供应站行政处罚案
2025年2月10日,经查,发现鲤城区何海液化气供应站在未按要求配备通风、消防、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设施的民房(鲤城区林厝西路41号)和不满足通风、消防、储存标准的厢式货车中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气气瓶(61个),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鲤城区何海液化气供应站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宁夏晟博建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10日,经查,发现宁夏晟博建工有限公司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存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涵行为。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宁夏晟博建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对沈阳笑梅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24日,经查,发现沈阳笑梅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存在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辽宁 省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对沈阳笑梅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