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报道
福州市住建局关于《福州市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9-10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的精准防范措施,全面防范燃气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的通知》(闽城建函〔202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福州市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10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液化石油气管理处邮箱:LNG20201622@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福州市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
安装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的精准防范措施,全面防范燃气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的通知》(闽城建函〔2025〕4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安全软管、燃气紧急切断装置(自闭阀或紧急切断阀))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餐饮用户“应装尽装”和居民用户“能装尽装”原则,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安装任务清单详见附件),并优先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安装,优先为独居老人、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用户安装。
2025年6月底前,完成3500户餐饮用户和4万户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1.1万户餐饮用户(餐饮用户实现100%安装)和10万户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
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44.3万户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同步推动燃气企业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设,实现与市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安全管理手段智能化提升。
二、职责分工
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调度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发改部门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上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有关资金保障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燃气安全“三件套”产品质量监督。商务、卫健、教育、民政、民宗、文旅、机关事务、国资、工信、应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促餐饮企业、医疗及托育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宗教场所、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各县(市)区统筹下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属地镇街开展网格化宣传引导,具体实施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
三、实施方式
按照部门统筹、业主单位实施、燃气用户配合的方式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安全软管、燃气紧急切断装置(自闭阀或紧急切断阀)“三件套”需同步安装到位,已安装部分“三件套”设施的用户,仅需加装剩余未装设施。
(一)餐饮用户
1.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其用气环境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未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或出现故障的,由燃气企业负责指导餐饮用户安装、维护到位。
2.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用户,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由瓶装液化气企业负责安装,相关费用纳入供气成本。
(二)居民用户
1.新建住宅用户。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使用管道燃气的新建住宅:(1)未交房的,应将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纳入住宅交付要求,相关费用纳入住宅建设成本。(2)已交房尚未通气的,参照既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方式执行。
2.既有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三件套”由瓶装液化气企业负责安装,相关费用纳入供气成本。
3.既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四城区范围内,由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由属地国企作为业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其中:(1)燃气安全软管,由辖区供气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2)除燃气安全软管以外,剩余的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紧急切断装置,设备采购由业主单位公开招投标,设备安装由辖区供气管道燃气企业负责,相关费用原则上按政府补贴40%(通过业主单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解决)、实施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或设备供应单位)承担20%、居民用户自付40%的出资比例合理共担。各县(市)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共担比例。独居老人、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燃气安全“三件套”居民出资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承担。
(三)信息平台。由燃气安全“三件套”设备中标单位提供预警监测系统并接入燃气企业安全预警监测平台,燃气企业将安全预警监测平台的预警处置结果推送至已建设的市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在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过程中,指导燃气企业同步建设燃气安全预警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全天候监控、应急处置机制和队伍,并将预警处置结果推送至市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
四、安装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在推进安装工作过程中,要指导业主单位、燃气企业做好“三件套”产品选型、集中采购、安装、验收等工作。
(一)严格产品选型:
1.燃气泄漏报警器。餐饮用户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应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19的相关要求,居民用户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应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2-2019的相关要求,并且报警信息应可推送至监控平台和用户。
2.燃气安全软管。餐饮和居民用户的燃气安全软管应符合《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 41317-2024或《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GB 44017-2024的相关要求。
3.燃气紧急切断阀。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紧急切断阀应符合《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GB 44016-2024的相关要求,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的燃气紧急切断阀鼓励选用带减压功能的一体式切断阀。
(二)严控产品准入:每批次“三件套”产品实施随机抽样送检,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三)规范安装流程:由持证专业人员实施安装,建立“一户一档”工程档案。
(四)随装随检:采用“安装即检”模式,当日安装、当日验收,经用户签字确认后方可交付。对于用户拒绝签字或其他原因无法签字的,应详细备注原因。
(五)开展操作培训:安装完成后开展安全操作现场培训,发放《“三件套”使用须知》。
五、保障措施
(一)细化安排。各县(市)区、高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包含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资金来源、保障机制等),于2025年 月 日前书面报市住建局,并于每月底前报送一次安装进度。
(二)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模式,通过政务新媒体、社区宣讲会、入户指导等形式,提升群众安全认知。鼓励设立便民服务专线,为燃气用户提供便捷的咨询和预约上门服务,鼓励运用“e福州”、属地国企开发APP或微信小程序等预约收费方式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
(三)调度督导。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时调度安装进度,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实施正向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