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向
政策解读:《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7-26
一、《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
答:为加强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室内燃气设施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使用,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二、《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
答:2014年,原市政公用局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QDCR-2014-016002),对加强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文件在2019年到期后,由于《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正在修订,考虑到原文件的部分规定与新条例不一致,故未在当年进行延期或者修订。今年,按照制定计划开展了对《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重新起草工作。
三、制定《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山东省燃气行业服务规范》、《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
四、《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共32条,主要内容包括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配置安全要求、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入户安全检查规定3个方面。
五、《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在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配置安全方面的要求主要有哪些?
答:一是推广使用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新建用户配套安装家用燃气报警器、自动切断阀,推广使用自闭阀、不锈钢波纹软管等安全设施和有螺纹接口的阀门、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橡胶软管长度不得超过二米,超过二米的,应当使用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或者硬管连接。
二是优化燃气计量表安装位置。具备条件的,燃气计量表优先设置在室外;室内安装的优先采用高位安装方式。采取后挂表方式的,燃气经营企业要在预留的安装位置处书面告知用户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内容。新增、到期更换的燃气计量表应当使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
六、《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在燃气使用方面的要求主要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用户安全用气责任。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燃气设施,不得使用明火检查泄漏,对室内燃气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燃气经营企业。
二是明确燃气燃烧器具使用安全要求。用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在室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安装、改装、迁移燃气燃烧器具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规定了家用燃气报警器、自动切断阀、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燃气设施和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燃烧器具的正常使用年限,到期应当更换。
三是明确特殊场所的安全用气规定。针对出租房屋燃气事故多发的问题,明确了出租(借)者和使用者的安全责任。要求房屋出租(借)者向使用者提供完好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告知使用方法,提示安全用气;要求居住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用气规则正确使用、管理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
七、《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在入户安全检查方面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燃气开通前安全检查。开通燃气时,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进行检查并点火测试。检查内容包括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用气条件,有无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行为,燃气燃烧器具及连接软管是否规范等6项。
二是加强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已经使用燃气的用户,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入户对居民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漏气,连接软管是否超长、老化,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报警器、自动切断阀是否正常安装使用等15项。
三是规范定期安全检查程序。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入户安检计划,提前三日通知用户,并将单栋楼的入户安检时间明确在半日以内。安检过程中要遵守服务规范,宣传燃气安全知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并记录,并由用户签字确认。
四是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入户安检发现的问题分为一般问题、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并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一般问题是指违反安全用气规则但不会发生事故的问题,对于此类问题书面告知用户整改;一般安全隐患是指隐患程度轻微但是长期使用仍然可能发生事故的问题,此类问题用户不整改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可以通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督促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是指燃气设施损坏、燃气泄漏等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对于对此类问题应当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八、《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本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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